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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4-11-26
理论上讲,信用评价业的执业原则很多,比如:独立、中立、客观、公平、公开、公正、诚信、认真、勤勉、严格、严密、谨慎、合法、合理等。不同信用产品也有不同的执业原则,比如:涉及个人的信用服务,应遵循保密的原则,而不是公开的原则。
我们这里论述的是信用评价业的基本执业原则,无论什么信用产品,一般均应遵循的执业原则。
一、独立
信用服务和律师服务、会计师、测量师服务一样,是一种带有评鉴、证明性质的中介服务,他依靠的是执业人员的知识、经验、判断和责任心,所以也需要遵循独立执业原则。独立原则一般包括以下意义:
1、执业人员有权独立作出其决定,除非他违反法律或执业标准,上级领导无权干预或强迫其改变执业决定。
2、执业人员应对其执业决定承担执业责任,不得以执行他人或上级意见为由而逃脱执业责任。
3、在发生不良的执业后果时,执业人员有义务证明自己的执业行为没有违反法律和执业标准的要求,也就是有义务证明自己无过错。
4、信用公司的领导,对其下属的工作,有指导权、建议权、询问权、监督权、责任追究权,但是没有代为决策或作出执业决定的权力。当然,如果信用公司的领导,发现下属的执业决定违反了法律或执业标准,有权要求执业人员暂停执业。信用公司的领导行使其暂停执业权时,有义务向执业人员说明理由。
二、中立
中立是指立场中立、不偏不倚。中立原则一般包括以下意义:
1、执业人员不能偏听偏信,应给予相关方异议权,应听取相关方的意见。
2、执业人员不能单方面强调一方利益。
3、执业人员不能维护客户的非法利益或满足客户的无理要求。
三、客观
客观原则一般包括以下意义:
1、以旁观者而非当事人的眼光,去看待和分析某一事务。
2、在分析事务时,应摒弃个人主观观点、价值取向。
3、以事务的客观规律,分析问题,避免将个人主观善良愿望代替客观事实。
4、分析、评价事务,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
四、公正
公正一词,包括公平、公允、正确、正义的含义。公正原则一般包括以下意义:
1、执业行为应力求公正,并尽量留下相关的记录。
2、执业行为应力求避免不公正,并尽量留下相关的记录。
3、执业行为在逻辑上应当是公正的,或者是最大程度的公正的。
需要指出的是,独立、中立、客观、公正四个执业原则,有着先后的影响关系,没有独立原则,就很难保证中立原则;没有中立原则,就很难保证客观原则;没有客观原则,就很难保证公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