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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讨债公司:夫妻离婚期间的债务纠纷怎么分担?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5-01-07   

导读:

夫妻离婚期间的债务分担主要依据债务的性质来决定‌。具体来说: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个人债务‌: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一方擅自举债用于个人挥霍等情况。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才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除非另一方在婚后向债权人做出承诺,否则不会在原债务人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意定之债。


实际案例分析

假设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并以此作为抵押借款,离婚时该房产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房产不足以清偿贷款,剩余部分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